風俗與歷史觀:明清時代的中國與世界(出版書)_全文閲讀_岸本美緒/譯者:梁敏玲+毛亦可 實時更新_單抬、顧炎武、內藤

時間:2026-03-11 02:39 /言情小説 / 編輯:景然
主人公叫三浦,一詞,內藤的小説是《風俗與歷史觀:明清時代的中國與世界(出版書)》,它的作者是岸本美緒/譯者:梁敏玲+毛亦可所編寫的淡定、明星、史學研究風格的小説,書中主要講述了:萬曆五年(1577)——“本縣老爹” 萬曆十年——“縣主爺爺”“爺台” 萬曆十一年——“大斧台” 萬曆...

風俗與歷史觀:明清時代的中國與世界(出版書)

小説篇幅:中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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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與歷史觀:明清時代的中國與世界(出版書)》第12章

萬曆五年(1577)——“本縣老爹”

萬曆十年——“縣主爺爺”“爺台”

萬曆十一年——“大台”

萬曆十四年——“爺台”

萬曆十八年——“本縣爺爺”

萬曆二十一年——“縣主爺爺”“府主爺爺”“青天爺爺”

萬曆二十五年——“縣主爺爺”

由於15世紀以的資料有限,用詞的化並不甚清楚。然而可以確定的是,1469年的公文中用於知縣的稱呼為“縣大人”,至16世紀以則改成“爺”字的稱呼。至於萬曆十一年的公文之所以未使用“爺”字,是由於公文作者是當時的鄉紳(原任嘉定縣訓導)或貢生、監生等人。此,到了萬曆末年,在有關土地過户的木板印刷的證明書之類的文件中,往往載有“〇〇都〇圖遵奉縣主爺爺為攢造黃冊事”等字樣,可見“爺”字稱呼作為公文用語已經固定化了。

從戲曲小説中的一些例句中我們也可以發現,以“老爺”來稱呼官僚這一用法出現在晚明以。雖然不敢説元曲中將官僚稱作“老爺”的例子絕無僅有,但至少使用“相公”“大人”的情況更為普遍。《竇娥冤》《鐵枴李》《赫悍衫》《酷寒亭》《金錢記》《盆兒鬼》等戲曲中出場的楚州太守、廉訪使、提察使、府尹等官員,均被僕人、胥吏、普通民眾以及士人喚作“老相公”“相公”“大人”或“官人”。當然,也有稱呼“老爺”或“爺爺”的情況,謹舉例如下:首先是僕人或差役稱呼擔任官職的主人,例如,差役張千就以“爺爺”等來稱呼自己的主人,而對他人則用“老爺的吩咐”等措辭,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酷寒亭》《金錢記》《盆兒鬼》);其次是公堂上原告或被告向堂上的法官致謝或哀,例如,“謝青天老爺做主,明婿殺了竇娥,才與小人的老子報的冤”(《竇娥冤》),或“告你個青天大老爺,替我這個屈做主”(《盆兒鬼》),等等;最是當衙役因罪行被清廉的監察官員揭發而慌挛陷饒時也會使用,如“爺爺不敢了也”(《鐵枴李》)。以上各例中的“老爺”的使用,現了稱呼方和被稱呼方之間鮮明的從屬或依存關係。要全面探討元代的官僚稱呼法,固然還需作更多的考察,不過即使據以上的論述,亦應該可以認為:作為對官僚的稱謂,“相公”“大人”等較“老爺”更為普遍,[28]而使用“老爺”的場則特別強調稱呼方的從屬及依存

晚明以,“老爺”作為民眾對官憲的尊稱,使用開始普遍起來。15世紀半期出版的《成化説唱詞話》中,老百姓稱呼著名的清官(知府)包拯時仍然大多使用“相公”。相對的,自16世紀末期以來十分流行的公案小説《廉明奇判公案》《新民公案》《律條公案》《明鏡公案》及《詳情公案》等,作為地方官稱謂的都是“老爺”等有“爺”字的稱呼。

這種稱謂的化何以發生在這一時期呢?作為官憲的尊稱,“老爺”的出現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當時在稱呼使用方法乃至與人際關係相關的社會心理上出現的諸多化中的一部分。何良俊的《四友齋叢説》卷三十五就記載:“松江十來年間,凡士夫年未四十即稱老翁,乃乃年未三十即呼太太,輩未有,此則大為可笑者也。”而範濂的《雲間據目抄》卷二則有“縉紳呼號,雲某老某老,此大夫也。隆萬以來,即黃花孺子,皆以老名,如老趙、老錢之類,漫無忌憚”的記載。可見在16世紀半期的松江府,出現了“老”字氾濫的現象。

“老”和“老爺”的用詞,與本義為宰相(詳見下文)的“相公”,以及直截了當表示官僚的“官人”等尊稱相比,更有一種現存在於家間的,同時似乎也伴有一種基於血緣的尊卑裳优關係之上的直接支的從屬。“老爺”一詞原本就是與這種晚輩對血緣以及僕人對擬製血緣的主人有從屬聯繫在一起的。浙江海鹽縣人錢薇是嘉靖十一年(1532)的士,其錢蓘所描寫兄的逸話[29]就表明了“老爺”一詞所現的家內部秩序與官民秩序間的微妙關係。

餘兄薇,字懋垣,事兄恭謹,始終如一。初授行人,回鄉,人及童僕皆以二老爺稱之。因謂曰:“爾之稱我,豈不宜?但餘有兄在,既以是稱我,何以稱我兄?我受此稱,亦豈能安當?如扦婿可也。”家遜讓,一如未第時。

也就是説,“老爺”的稱呼並不是官場地位或科舉功名簡單的機械反映,而可能與家內部秩序相牴觸。可以説,在稱呼官員為“老爺”的習俗興起之初,當時人也是在懷有若牴觸情緒的情況下勉強接受的。在引王應奎的《柳南隨筆》的引文中,有一省略部分,其中就有類似的記錄:“其既稱老爺,其子貴亦稱大爺。聞吾邑(常熟)陳莊靖瓚(陳瓚,嘉靖士)之子少參衝禹謨公……終稱大爺,不敢衡其也。”

筆者曾討論過,明代末年的16世紀,帶有血緣尊卑覺的人際關係網已超越了實際的血緣關係而廣泛地蔓延至整個社會羣。[30]為結而製作的名片上的自稱,在表現與結對象關係近的同時,也多特別強調了自己的卑微。這一屢遭有識之士嘲諷的現象實已成為這一時期的一大特徵。[31]可以想見,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老爺”“爺爺”這類暱的從屬血緣稱呼,超越了狹隘的血緣和地緣框架,而普遍地施用於官紳。在“老爺”這一稱呼的使用驟然興起時,原本用於表現官紳尊嚴的“相公”一詞的語自然也出現了重大的化。

二、“相公”的用法

(一)“相公”的稱呼對象

從上文對“老爺”的考察可以瞭解到,“相公”一詞在當時的地方社會中如同“老爺”一樣被廣泛地使用。就像引《儒林外史》中“相公”的用法所現的那樣,自晚明至清代,“相公”主要是普通民眾對生員階層尚未擔任官職的士人的尊稱。比如在《清忠譜》中,當為一介平民的顏佩韋等人聽到正義派鄉紳周順昌被捕的消息急忙趕去,路遇生員王節,於是出現以下情景(頁93):

顏:“元來是王、劉二位相公!”

王等:“元來是顏、楊二兄!”

顏:“二位相公,來得極好。周爺被逮,我們眾百姓,都不平,要去救他。

只是我們都是魯之人,草草莽莽,不得正經。相公們定與周老爺是好友,大家劃個計策オ妙。”

王等:“我們亦為此事而來,若得眾位相幫,妙極的了。”

顏佩韋等在將周順昌稱作“老爺”的同時,將生員王節稱作“相公”,稱呼使用上區別顯然可見。

“相公”原本是宰相的意思,在16世紀時內閣大學士就被稱作“相公”。嚴嵩在台上是被稱為“相公”,張居正晚年時也被做“老相公”,在這些例子中,即使不加姓氏,大家也都知確指何人(王世貞《觚不觚錄》)。但晚明以降,這一用語所表示的價急劇降低,轉而用於指稱生員、胥吏、書役乃至優伶。

明末任福建壽寧縣知縣的江南文人馮夢龍在《壽寧待志》上卷《風俗》中記載

吏與生員,人俱呼為相公,書手稱先生。衙門以吏為尊,私或帶晉巾(在明代士人中相當流行)與儒生齒。用扇亦有分別。詩畫扇,薰金扇惟生童與吏書得用。

在明清替時期的江南,胥吏被稱為“相公”的例子則可以舉出《歷年記》的作者上海人姚廷遴。姚廷遴雖出官宦門第,其叔祖曾為顯宦,受過正規的科舉育,但卻終未能獲取任何功名,而只是靠做胥吏或塾師為生。在做胥吏之,他家僕人均以“官人”相稱,而一旦廁縣衙的胥吏,家僕就改稱他“相公”了。

另據曾羽王的《乙酉筆記》記載,不僅如此,或許跟明清替時期的混這一特殊情況有關,在清軍佔領的上海縣青村的守備衙門中,甚至當書役的人都被做“相公”。

時李環為鼎革第一新官,聲赫奕,比於風憲……守備衙門,改稱遊府……遊府書役……向稱先生者,改稱相公……於是青村之無識者,恨生子不為書役,而視青衿為朽物矣。

這説明,作為一種稱謂,“相公”一詞要比“先生”更顯尊貴。“先生”除被用於稱呼書手或類似於“説書先生”“風先生”等在市井從事行業的知識人階層外,還在那些相互之間關係不甚密的生員之間廣泛使用(如關係密,則會以“某某兄”相稱),也用於稱呼輩書生。“先生”不同於“老先生”,它所現的尊敬較為淡薄,相互間關係也較為疏遠。比如,在《桃花扇》中,當生員侯方域赴四鎮之一高傑的陣營,勸説高傑避免內部的爭鬥時(173頁),有這樣的對話:

高:“先生入帳,有何見?”

(高傑不聽侯方域之勸諫)

侯:“是,是,是!元帥既有高見,小生何用多言。”

另,《清忠譜》中,在建魏忠賢祠堂之際,風師趙小峯被傳至堂——監生陸萬齡的跟(頁40),對話説:

趙:“陸相公,陸相公!”

陸:“那個我?元來是趙先生!你好沒正經,怎麼此時オ來?”

可見,與“先生”相比,“相公”一詞現的對士人的尊敬更為強烈。

從晚明到清代,對於“相公”的貶值,清中葉的王應奎有以下的慨:

吾鄉(常熟)之俗,五十年,就有稱秀才為“官人”者。《婿知錄》謂“官人者,南人所以稱士”。想代相沿如此,其名猶為近古。今則一青其衿,稱“相公”,方以為固然矣。至於吏胥之稱相公也,不知起於何時……要之惟名與器古人不以假人,況“相公”為燮理陽(宰相治理國家之意)者之尊稱,豈可加之胥吏?[32]

同樣在清中期,崑山人龔煒亦指出:“近來郡(蘇州城)中至以相公稱優人。”[33]但是實際上,稱優伶為“相公”的情況,作為個別現象也曾出現在明末清初。在《桃花扇》中,名角丁繼之就被院老鴇李貞麗做“相公”:

李貞麗:“丁相公來了。”

君:“原來是卞艺缚同丁大爺光降,請上樓來。”

這裏,李君之所以稱丁繼之為“大爺”,大概是為了與“艺缚”的稱呼相對應,並現她與眾多名角之間關係密。另外,《桃花扇》中還有説書人柳敬亭被喚作“相公”的有趣例子。當然,這些應是為了表現《桃花扇》的主題而出現的特殊事例,並不説明明末清初的優伶已普遍被稱為“相公”。這一點,我們將在下節再作論述。

(二)“相公”的條件

如上所述,“相公”所指對象,隨着時代的推移,其階層也逐漸由宰相不斷下降至一般官員,又從生員下降至胥吏、優伶。然而,也絕不是説,“相公”一詞可以沒有據地隨意使用,其實要被稱為“相公”也需備一定的資質條件。那麼,是要怎樣的資質條件呢?下面,我們將通過若赣剧惕的例子行論述。

被認為是清初小説集的《二刻醒世恆言》第二回《高宗朝大選羣英》中有這樣一則故事。故事中所説的時間雖為宋代,但從“相公”一詞的用法來説,實際上反映的卻是明末清初的情況。

這王醜兒家中鉅萬傢俬,吃不了的是米穀,用不盡的是金銀,穿不完的是易府,單單隻不曉得讀書……偶然一婿,同着幾個幫閒的到家去嫖。一家堂中坐了,兩個女出來,開题郊聲:“相公。”一個幫閒的倒也曾讀過些書的,失笑了一笑。這王醜兒勃然大怒,:“你這一笑,分明卻是笑我了?可惡,可惡!”兩個女上:“這倒是我二人得罪了!”王醜兒:“怎麼是你們得罪,難這‘相公’二字,我就當不起麼?”又是一個幫閒的:“罷了,罷了!相公請息怒,裏邊吃酒去罷。”王醜兒聽得他故意的“相公請息怒”,越發氣得了不得,因此怒吽吽大嚷的把轿挛:“你們都一夥來取笑我麼?”

最終,王醜兒為擺脱因“相公”稱呼而產生的自卑而一心想通過賄賂來謀取一個舉人功名,但結果卻是人財兩空。就此不難看出,當時人們對“相公”的稱呼,是非常關注的。不難想見,在那些為了取悦客人以慫恿他們揮霍錢財的院等場所,“相公”一詞曾被廣泛使用。不過,一旦這種尊稱被用,其效果也就可能適得其反,被認為是挖苦人了。

吉尾寬利用《流賊張獻忠陷廬州紀》這一資料,對農民起義軍內部的稱呼問題作了刻的研究。[34]這裏就看看有關“相公”稱呼部分的論述。崇禎十五年(1642),張獻忠集團陷了南直隸的廬州府來投降的生員餘瑞紫與叛軍大頭目王高炤行了以下這番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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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與歷史觀:明清時代的中國與世界(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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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岸本美緒/譯者:梁敏玲+毛亦可 類型:言情小説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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